
香港DNA無創胎兒親子鑒定科普。
DNA親子鑒定用于判斷兩人是否有親子關系。測試是通過收集和分析親子的DNA完成的。由于孩子的基因有一半從父親繼承,另一半則從母親繼承,如果疑父是親父,他的DNA會與孩子匹配。在同一時間,還可以用母親的DNA做比較。
親子鑒定包括父-子、母-子、祖父母-孫、兄弟姊妹、父-胎兒。生活中有許多不同的情況都需要DNA親子鑒定:父母懷疑子女不是親生、曾經被領養的子女與生父母團聚后想確認親子關系、性生活頻繁的母親想要確定她孩子的親生父親,甚至懷疑醫院疏忽導致嬰兒錯換。
DNA親子鑒定如何收集樣本?
測試DNA樣本是使用口腔棉棒收集的。用棉棒磨擦口腔的內側,口腔細胞便會黏在棉棒上。此收集樣本的方法安全無痛,適用于任何人,包括兒童。
DNA親子鑒定所需樣本:
1、每位受測者一支6mlEDTA血液;2、每位受測者兩支口腔細胞棉棒;3、受測者一定數量帶有毛囊的頭發
DNA親子鑒定注意事項:
1、親子鑒定報告僅用于私人用途,不可作為法律用途;
2、採集口腔細胞棉棒前,需先用清水漱口;
DNA親子鑒定的準確率有多高?
如果孩子與假定父親的DNA模式在一個或多個的DNA系列上不吻合。那么假定父親便100%排除。即:他不可能是孩子的生父。如果是母親,孩子與假定父親的DNA序列完全吻合,即可計算99.99%或是更高的或然率。即:他確實是孩子的親生父親。
無創性產前親子鑒定:
無創性產前親子鑒定屬于一種產前、非入侵性的測試方式,可于出生前就確定父親與未出生胎兒的親子關系。只需要抽取10mL母體血(懷孕7周以上母親的血液)進行親子鑒定,利用先進的NGS測序技術檢測疑父及未出生胎兒DNA中的SNP基因標記,再透過專業的儀器分析結果。由于測試應用新技術,因此不再局限于胎兒的性別,檢測在香港進行,準確率高達99.9%以上。
適用對象:
1、任何年齡的孕婦;
2、不想接受抽胎水或絨毛的孕婦,因會帶來流產風險;
3、懷有單胞胎及孕周達7-10周或以上的孕婦。
不適合進行檢測的孕婦:
1、懷孕未足夠7-10周或以上的孕婦;
2、懷孕超過22周的孕婦;
3、懷有雙胞胎或以上的孕婦;
4、孕婦為妊娠毒血癥或腫瘤患者;
5、六個月內曾經流產或分娩的孕婦;
6、兩年內接受過異體輸血;
7、曾接受器官移植、干細胞治療或免疫治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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